只要遗嘱、遗赠符合法定有效的条件,真实表达立遗嘱人的意愿,遗嘱、遗赠就是合法有效的,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因此,遗嘱和遗赠是可以同时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继承房屋后可以贷款。当事人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在继承房屋后,应该先去办理过户登记,将遗产过户在本人名下之后,再去银行办理贷款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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