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未明确旷工多少天可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将具体标准交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用人单位需确保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
在实际情况中,用人单位通常在规章制度中明确旷工天数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关联,如连续旷工3天、5天或7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至7天等。例如,有些单位规定连续旷工3天以上视为严重违纪,可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需通知劳动者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国家规定是严重违纪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形式。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根据不同情形确定: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与协商解除相同,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原因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同样按上述年限及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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