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龙,男,江西省新建县人,文化程度大学。1980就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曾从事法律教员、法官,法学研究、律师等工作。现为江西云龙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南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会长。
李云龙长期从事刑事法学研究,与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共同研究死刑问题。1992年2月由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专著《死刑制度比较研究》,1992年6月6日《法制日报》报道:“我国第一部研究死刑的法学著作。”1995年1月由台湾亚太图书出版社出版了《死刑论》专著。2001年3月由日本成文堂出版社出版《经济犯罪与死刑适用》专著。其中《死刑论》获江西省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死刑制度比较研究》获1995年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优秀论著一等奖。《死刑制度比较研究》,早在20年前出版的,就提出限制死刑,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的理论观点,第一次较为深刻的论述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1996年第6期《法学研究》、发表论文《盗窃罪适用死刑比较研究》,提出了废除盗窃罪死刑的立法建议,20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刑法修正案(八)》废除13个非暴力犯罪死刑,废除盗窃罪的死刑已变成事实,说明理论先行何等重要。李云龙律师是中国研究死刑,废除死刑第一人。外媒评论,李云龙吹响中国废除死刑的号角。
中 文 名:李云龙
出 生 地:江西省新建县人
国 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 业:主任律师
民 族:汉
性 别:男
毕业院校:1980就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
学 历:大学
代表作品:《死刑制度比较研究》《经济犯罪与死刑适用》《死刑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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