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同安区对全区62部有关单位承租用于公务的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推动规范公务租用车辆管理使用,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
据了解,区纪委督促区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做好全区公务车辆盘点,按照等制度规定,对各单位开展公务车辆核编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核定的车辆编制和租车标准管理使用公务用车,坚决杜绝公务用车数量超出核定编制数及超标准租车的情况发生。目前,同安区所有公务承租车辆均按规定报区财政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审批备案,明确责任人员及停放地点,严格规范租车行为。
同时,区纪委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发挥“人防+技防”作用,运用调阅智能高清监控系统和梳理运行轨迹信息等方式,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收集违规使用公务车辆有关线索。截至目前,同安区纪委已针对43部公务租用车辆的管理使用情况向承租单位开具12份,核查疑似问题11个,督促相关单位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区纪委不断加大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今年以来,已查处6起公车私用违纪案件,并在全区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作用,达到通报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