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落实中央纪委的指示精神,罗定地税纪检监察部门以多种形式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工作,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完善“一个制度”。建立健全回访制度,成立回访工作小组,形成回访的长效机制。
二是坚持“两个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肯定回访对象在思想、学习、工作的表现,所取得的进步,又要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坚持组织关怀原则,真诚地与每一个回访对象交谈,对思想尚未转化的,加强教育指导,帮助提高认识,促进其进步,从而有效发挥回访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三是采取“三种形式”。以征求回访对象为主,在回访前,回访小组到回访人员所在单位向单位领导及回访人员说明回访工作的意义,征求每一个回访对象的意愿,并认真做好登记。以征收回访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党员群众意见为辅,听取他们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的评价,充分了解回访对象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整改情况,为与回访对象谈话作好充分准备。做好与回访对象的谈话记录,按要求填写回访教育登记表、回访对象评价表,使回访工作有跟踪、有落实,使回访工作更加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