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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华WTO案件占比近三分之一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12 浏览:0
导读:“自2006年以来,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涉及中国的案件,已经占到案件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李成钢在近日召开的“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

  “自2006年以来,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涉及中国的案件,已经占到案件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李成钢在近日召开的“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4年年会上说。

  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角色已经被定格为“深度参与者”。

  就在会议召开之前,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又新增了一起涉及中国的案例。加拿大10月15日就中国对进口浆粕采取反倾销措施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中方已经收到磋商请求,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予以妥善处理。

  WTO争端解决机制素有美誉,被称为多边贸易体制“皇冠上的明珠”。作为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器,它也是当今世界上最为繁忙的国际司法机制。

  据李成钢介绍,WTO争端解决机制在最初16年中处理了涵盖1万亿美元贸易量的争端,2/3的成员参与其中。迄今已有483起争端案件被提交至WTO争端解决机制,平均每年24起。已经通过了155份专家组报告、27份执行审查专家组报告、93份上诉机构报告及18份执行审查上诉机构报告。

  但是,随着案件的逐年增加,WTO争端解决机制也开始“不堪重负”,面临改革。“未来每年将有10-12起案件上诉;案件日趋复杂,第三方参与增多,秘书处缺少高级律师等,都使得WTO争端解决机制不得不做出改变”。李成钢说。

  中国的角色,也在这十多年来发生了巨大的转换。如今的中国不再是最初的被动应诉者,而成为能“亮剑”能“举盾”的深度参与者,并在实践中探索出新的打法。

  去年12月3日,中国商务部正式通过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打包”起诉美国商务部过去数年间对中国产品发起的13项反倾销措施。

  在作为起诉方和被诉方参与案件的同时,中国作为第三方参与112起案件审理,仅次于日本(146)、欧盟(144)和美国(116)。

  中国还积极参与争端解决机制改革谈判,并已提交了相关改革建议,积极推动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和改进。此外,中国已推荐多名国内专家进入WTO专家组名册。

  李成钢透露:“商务部正考虑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启动执行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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