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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要点及质量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16 浏览:0
导读:律师的合同审查要点及合同的质量标准长期以来,律师对于合同的审查,除了极少部分是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要求外,绝大多数都是基于自己的习惯。这种习惯有的出自律师本人对于合同审查要点的理解,或者出于实习阶段执业律师

  律师的合同审查要点及合同的质量标准

  长期以来,律师对于合同的审查,除了极少部分是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要求外,绝大多数都是基于自己的习惯。这种习惯有的出自律师本人对于合同审查要点的理解,或者出于实习阶段执业律师的指导。因而从总体而言,律师的合同审查缺少统一、系统的审查规范。

  但合同审查是律师的一项基本业务技能,从律师行业的发展方向看,应当从实践中总结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法,以便从总体上提高律师合同审查的质量。

  一、合同审查的终极目的

  从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进行分析,委托律师审查合同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判断合同是否能够保证自己达到交易目的,以及合同条款是否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实践中,大部分的合同审查是为了发现问题并加以修改完善,也有少量的合同审查仅仅是用于为决策提供依据。

  为了当事人能够通过合同实现达到交易目的、有效保障权益这两个终极目的,合同必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⑴合同条款能够保证自己一方达到交易的目的;

  ⑵交易是合法的,或者虽然违法但违法成本在可以承受或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⑶合同条款能够满足自己一方的需要,而且权益是明确、可保障的;

  ⑷交易的实体及程序问题上没有会导致严重后果的遗漏;

  ⑸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明确的,不存在相互扯皮的余地。

  基于合同必须具备上述条件,才能达到当事人一方的终极目的,由此可以推导出律师审查合同时的工作要点,这些要点构成了律师审查合同时必须注意的合同内在质量要求。

  与此同时,合同是通过书面语言体现的当事人权利义务体系,必须通过一定的技能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通过选择措词、安排结构、逻辑分析等方式表述出来,而且这些表述的质量也会影响到合同的质量甚至影响到当事人的权益,因此也是律师需要审查的内容。这些内容构成了合同的外在质量要求,其中一部分是必需审查的,否则有可能产生与法律缺陷一样的不利后果。而另一部分虽然不是必需的,但从整体质量考虑则也是需要进行审查的。因此这些问题也同样是律师进行合同审查时所必须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

  ⑴合同的结构安排是清晰、合理的,没有重复及相互交叉的内容;

  ⑵合同的条款是完备的,没有遗留合同履行中的空白点;

  ⑶整体思维严谨,任何违约都没有借口或机会可以逃避制裁;

  ⑷语言表达精确,对于权利义务没有第二种方式可以解释;

  ⑸版面安排美观大方,条款编排合理,便于阅读和查找内容或引述。

  二、律师的合同审查重点

  根据上述的分类方式,律师审查合同时共有内在质量的审查要点、外在质量的审查要点各五项,这十项内容构成了律师合同审查工作的要点。根据各项内容的性质及控制所要达到的目标,可以具体细分如下:

  ㈠合同内在质量的审查

  合同的内在质量,是指合同条款中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包括合同签订及履行中的实体问题及程序问题的约定,与现行合同法及其他法律相符合的程度。它既要解决交易主体、标的物的合法性问题,也要解决合同中约定义务的合法性问题。根据前述归纳,这类问题分为五项:

  ⑴合同主体合格性的审查

  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是合同审查中首先要注意的问题,这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一审查要点对于律师执业信誉的影响也最大,因为它是律师应当知道的起码内容。

  如果签约主体是法人,这一方面的审查要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是否拥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包括是否经过年检;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是否与合同相适应;

  ④对于某些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等特别行业,是否有相应的经营许可;

  ⑤法律是否对标的物有经营上的限制、是否可以合法流通。

  ⑵合同内容合法性的审查

  这里所说的合法性,是指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尽可能与法律的规定相符,涉及合同名称、约定的条款、术语等方面,目的主要是要避免合同里的这些内容与法律规定相冲突。包括以下内容:

  ①合同名称是否与合同的性质相符,是否会引起对合同性质的误解;

  ②合同条款中的约定是否与法定强制性义务相冲突;

  ③合同所用术语的涵义是否与相关法条、司法解释、技术规范等完全相符;

  ④引用的法规或技术规范是否仍旧有效、是否有效的最新版本。

  ⑶合同条款实用性的审查

  条款实用性强的合同,不仅具备交易所必须的基本条款,还包括结合合同标的、合同性质、合同目的、对方特点、合同背景等因素制订的条款,这些条款是合同基本条款的细化和延伸。是前瞻性地预见可能发生的问题并事先加以约定的实用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审查有无针对交易特有风险而设立的实用性条款;

  ②审查有无根据违约特点而设立的实用性条款;

  ③审查有无根据标的特性而设立的实用性条款;

  ④审查有无根据交易对象的特点而设立的实用性条款;

  ⑤审查有无提高争议管辖地点实用性的条款。

  ⑷权利义务明确性的审查

  权利义务不明确是合同的隐患,严重影响交易的安全性。因此必须审查条款间的配合性,务使权利义务的表述、违约的范畴、违约制裁、归责方式等条款明确且配合得当。主要侧重审查以下要点:

  ①条款间的配合是否良好,即是否有冲突及衔接不良;

  ②表述的内涵外延是否得当,以及是否有没有实际法律意义的条款;

  ③推理中的假设是否已经穷尽所有可能、没有遗漏;

  ④权利义务、违约是否有可识别性,即可以通过简单判断得出结论;

  ⑤附件能否将正文中的权利义务补充明确。

  ⑸交易需求满足性的审查

  合同条款不仅要满足交易本身的需要,还要在更为宏观的高度上为交易的目的服务。不仅要便于顺利地得到想要得到的产品或服务,还要便于达到企业的宏观交易目的,从更高层面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虽然这一要点已经部分超出常规审查的范围,但这一要点也是必须考虑的问题。这一审查要点主要包括:

  ①从合同标的物的技术细节层面判断交易能否达到交易目的;

  ②从合同条款看交易能否达到交易目的。

  ㈡合同外在质量的审查

  合同的外在质量主要是合同的表述质量,这些质量基本上与法律规定没有太大的关系,而是语言文字功底、逻辑推理能力、整体思维能力的综合体现。它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和外在体现形式,虽然不是直接的法律问题但同样会直接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结构体系、功能模块、思维逻辑、表述精度、版面安排五个方面:

  ⑴结构体系清晰度的审查

  这类审查不是合同审查工作中所必需的审查,但在面对篇幅较大的合同或以“条款罗列”方式制作的合同时,以及合同审查后还需要加以修改时,往往首先要看清或重新整理其结构体系,然后才能在理解了其结构的基础上进行高质量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看清合同的较大组成部分,并判断这些组成部分的划分是否合理;

  ②将较大的组成部分划分为较小的组成部分,直到划分为具体条款;

  ③将不同层级的内容按一定秩序标出不同层级的标题,形成标题体系。

  ⑵合同条款完备度的审查

  ①合同中的各层标题是否恰如其分、各层标题的体系是否清晰合理;

  ②合同法中所列举的八个合同基本条款是否已经具备;

  ③规范合同本身秩序的外围条款是否完备,如是否便于通知、送达。

  ⑶整体思维严谨度的审查

  合同的严谨程度与当事人的要求、合同的重要程度、合同风险高低有关,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要按最高的标准进行严谨度审查,但应了解其原理。否则不严谨的合同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也容易产生执业风险。

  ①是否存在衔接不当而引起的话题丢失,或根本无可衔接;

  ②是否存在假设范围过窄而影响严谨度的问题;

  ③是否存在权利义务重叠而引起的条款间冲突,以及叠加后产生的歧义。

  ⑷语言表达精确度的审查

  合同条款中语言表达的精确度,涉及到从词汇选择到句法、语法、语体、语言歧义等多个方面。从职业形象及必备素质考虑,这方面的审查要点包括:

  ①语体是否正确、标点符号的使用是否规范;

  ②术语是否精确、表述的范围是否精确、措词表示的程度是否可客观衡量;

  ③行为主体是否明确、句间指代是否明确;

  ④用句是否专业且规范,句间关系的表述是否精确,表述方法是否简练。

  ⑸版面质量满意度的审查

  版面质量问题大部分不属于律师合同审查的工作范围,一般是合同业务中的“额外工作”。但版面质量影响着人们对于合同、合同制作人员的主观印象。为了体现律师行业的整体专业素质,应从以下方面审查合同:

  ①排版是否符合中文的版式要求;

  ②字体、字号、字间距、行间距是否合理、美观大方;

  ③不同层级的标题是否符合传统、是否便于识别。

  三、合同的质量层面

  根据长期以来对企业所用合同的观察,现实中企业所使用的合同可以大致分为四个质量层面,在此将其分为业务级、商务级、专业级、专家级。之所以存在不同质量层面的合同并存的现象,主要是由于各个级别的市场需要不同,而合适的质量才是最好的质量。更高的合同质量,需要企业有更高素质的管理人员、更强的管理能力,而这些都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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