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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贪污保费案件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11-18 浏览:0
导读: 1999年初,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云南省德宏分公司传出在查清有效保单之中,查出盈江营业部31岁的出纳员张宏采用截留保险费不入帐和私立银行帐户办法贪污挪用保费213,183.00元、库款67,457.17元的重大贪污案件。共计280

1999年初,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云南省德宏分公司传出在查清有效保单之中,查出盈江营业部31岁的出纳员张宏采用截留保险费不入帐和私立银行帐户办法贪污挪用保费213,183.00元、库款67,457.17元的重大贪污案件。共计280,639.17元的赃款已被全部追回,为国家及时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

张宏原是盈江寿险营业部的一名业务骨干,自1985年被录用后,一直在盈江保险市场摸爬滚打,算得上是一个“百事通”,保险业绩在盈江营业部也不凡。就是这样一个被人看好的“骨干”,却在保险箱中翻了船。

伸向保险费的黑手

1996年5月,踌躇满志的张宏被调整到盈江寿险营业部担任出纳员。1996年10月,张宏开始利用工作之便,将双手伸向了保险费,把国家财产公然变成自己的金库,不断用来满足自己膨胀的欲望。到1998年8月,不到两年时间,张宏未入财务帐拿走保险费213,183.00元,私自6次从存折帐户提走备用金67,456.17元,两项共计280.639.17元,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张宏既是出纳员,又是业务员,他熟知保单的价值,贪污当然从保单开始下手。在查清的事实中,张宏贪污保费涉及保险单证达80份之多。总计业务单证涉及保费280,639.17元。

肆无忌惮的“老大”

张宏平日里自恃在盈江县是“玩得转”的人,被人们戏称为盈江街上的“老大”人物。

胆大妄为张宏熟悉保险业务,自以为是个老手。居功自傲的他根本不把别人放在眼里,会计和他对帐,都要看他的脸色和心情行事。为满足个人私欲,张宏竟然采取截留保费不入帐的原始手段攫取公款,得手后更加肆无忌惮,直接提取备用金为己所用。

恣情放纵张宏贪图吃喝玩乐,平时放纵自我,目无组织纪律,漠视单位管理教育,在歌舞厅、赌场挥霍钱财,认为这样挥金如土才是潇洒人生。

苟合哥们张宏假业务联系之名,行吃喝玩乐之实,与他的狐朋狗友三五成群,四处“潇洒”,在瑞丽、在芒市,在酒店、宾馆等高消费。

张宏得手的“温床”

德宏分公司自1996年分设成立以来,保费收入从1995年的1513万元发展到1998年的4925万元,公司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登上了新的台阶。常言道“一颗老鼠屎,搅坏一锅汤”,张宏案件发生后,德宏分公司痛定思痛,认真分析了案件发生的原因,全面整改,铲除风险发生的“温床”。

1. 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财务人员没有坚持做到日清日结和按月对帐,从而导致财务帐目错乱较多;出纳员违反规定,私自在银行开立存折帐户。

2. 监督制约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许多规章制度流于形式。

3. 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业务上重发展、轻管理,对业务质量缺乏监督检查。

4. 机关工作作风不扎实,检查工作走马观花。州公司在每年组织的业务、财务、廉政工作检查中,检查不够细致深入,抽查面过小,造成了风险隐患。

5. 放松职工思想教育,导致有职工受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缺乏理想、信念和正确的工作态度。

张宏贪污案的警世

张宏,从一名年轻自负的“骨干”成为“中天落日”,人们在感叹之余,更多地是在思考。

思考之一:要有理想和信念。保险员大都是中青年,平时的福利待遇不错,稍一放松就容易出乱子。在生活条件越来越优越的今天,缺乏思想信念教育,会使员工意志消沉,贪图享乐。只有树立正确的航向,才不会在欲海横流的世界里迷失自我。

思考之二:要有一颗火热的“平常心”。从某种程度而言,是虚荣心害了张宏。贪欲、享受,最终使春风得意的他,浮躁之下“败走麦城”。古人云,“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由此看来保持平常心态十分重要。要自重、自省、自励、自律,以平常心看名利,以火热心干工作,注重自身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才不会被浮躁淹没自己。

思考之三:谦虚谨慎,提高素养。寿险事业是一个充满了希望与挑战的全新事业,很多年轻人聚集在中国人寿大旗之下,其中,不少人已成栋梁。

张宏的教训说明,年轻干部一定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抛弃高傲派头和狂妄作风,虚心接受组织和群众的帮助教育,做到谦虚待人、虚心学习、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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