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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资产证券化的税收原则分析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08-16 浏览:0
导读: 【证券合同应用】对于资产证券化的税收原则分析 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各国都会通过税收的调节,即通过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差别来达到国家调控产业发展的目的。然而,这样的调节并不是任意的,它必须遵守一

【证券合同应用】对于资产证券化的税收原则分析

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各国都会通过税收的调节,即通过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差别来达到国家调控产业发展的目的。然而,这样的调节并不是任意的,它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和内在规律性,必须符合课税的规律性,必须符合税法的基本原则。

在法的创制过程中,法律原则概括并体现着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是整个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因此,资产证券化的税收政策的制定也必须以税法的基本原则为依归。对资产证券化过程征税,应当与税法中的一般原则相一致。此外,考虑到资产证券化的特殊性,在有关税收法规、规章的创制中应该特别注重税收中性原则和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中性原则

税收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征税的过程中,除了会给纳税人带来税款的负担以外,也会对国家的经济运行产生一定影响。税收课赋得当会有利于社会经济的运行,课赋不当则会给纳税人和社会带来超额负担。税收的负面效应主要包括课税给纳税人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税收给社会经济运行带来的不利影响,当这些负面因素超过了税收给社会带来正面的经济效益,那么超出部分就造成了社会资源分配的超额负担。税收的中性原则就是针对这部分超额负担而提出来的。

所谓的税收中性包括两种含义:一是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者社会带来其他额外的损失或者负担;二是国家征税应该避免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可见判断一项税收制度是否符合税收中性原则,可以通过税收带来的超额负担来考察。

资产证券化过程涉及到的税收种类很多,其中有一部分是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避税的。譬如,SPV的所得税。设立公司型的SPV则需要缴纳实体所得税,相反,设立信托型、或者有限合伙型的SPV则不需要缴纳实体所得税;即使必须设立公司型的SPV,也可以通过选择避税天堂作为公司的注册地来规避实体所得税的征收。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减免这部分税收就成为立法者需要考虑的问题。

我们可以作一个假设,SPV需要缴纳的所得税是a,社会因为这部分税收而得到的经济收益是b。当政府不提供税收优惠的时候,SPV的设立人往往会采取合理避税的方式来规避所得税,政府获得的税收收入必然小于a,这样社会因为税收带来的经济效益为c,且c必然小于b;当政府提供税收优惠的时候,同样社会因为税收带来的经济效益为c,但是由于提供了税收优惠,提高了资产证券化参与者的积极性,促进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这给社会带来了额外的经济效益d,这样社会因此得到的总体的经济效益为c+d。可见政府提供税收优惠以后所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更为丰厚,因此税收更有效率,更不容易产生超额负担,也即更符合税收中性原则。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资产证券化的税收立法过程中,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是十分必要的,它能够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也更加符合税收中性化的要求。

税收公平原则

如果说税收中性原则更多的是从经济角度来解读税收过程,那么税收公平原则则更多是从法的价值、理念上来分析税收过程。

公平合理的赋税是税收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早在18世纪,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了课税的四个基本原则,即公平、确定、支付便利和征收经济,其中公平原则是税收四原则之首。亚当·斯密认为,个人为支持政府,应按个人的能力,即以个人在国家保护下所获得的利益,按比例缴纳税收,此即课税公平的意义。

这一公平观念后来经过许多学者的引申,现在通常所说的税收公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为横向公平,一为纵向公平。横向公平就是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同等课税;纵向公平是指纳税能力不同的人不同等课税。

就资产证券化的课税而言,对于这种新出现的金融工具,如果轻率地做出不征、少征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就会造成对其他金融工具的课税不公,不符合横向公平的内涵;同时,如果未经严格论证就参照某一种外表类似但是实质不同的经济类型征税也是不妥当的,这样违反了纵向公平的要求,也会因为税收征收的不适当而扼杀一种金融创新工具的发展。

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有其特殊性,其参与者的收入来源具有同源性,都来源于资产池产生的数量固定的现金流,如果对所有的这些机构和交易采用与一般企业相同的赋税标准,很可能会产生重复征税的情况。因此,对于资产证券化的课税要对实质所得进行征税而非表面所得进行征税,这样即能满足纵向公平的要求,也符合横向公平的要求;即能消除重复征税,又不会导致税收的流失。当然,要确定实质所得并非易事,需要对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所有法律关系进行分析,这也是我们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税收法律制度设计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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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永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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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永久律师,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律师。齐永久律师提供“刑事辩护、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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