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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人身伤害赔偿医疗保险与景区的人身意外保险能同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09-05 浏览:0
导读: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法律咨询:旅游人身伤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法律咨询:旅游人身伤害赔偿医疗保险与景区的人身意外保险能同时报销赔偿吗

律师回答:

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相关法律知识:

《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中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十五条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接到投诉状或者口头投诉,经审查,符合本规定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本规定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通知投诉者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被投诉者接到投诉状或者口头投诉,应当调查核实,与投诉者自行协商解决纠纷;不能自行和解的,应当及时移送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由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审查处理。

第十七条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被投诉事由;

(二)调查核实过程;

(三)基本事实与证据;

(四)责任及处理意见。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应当对被投诉者的书面答复进行复查。

第十八条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处理投诉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投诉者与被投诉者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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