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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所涉及的税务问题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10-17 浏览:0
导读:【证券合同应用】资产证券化所涉及的税务问题 出售基础资产 1. 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个人和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
【证券合同应用】资产证券化所涉及的税务问题

出售基础资产

1. 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个人和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另根据原始权益人与资产购回方签定的外环二期资产购回协议约定,购回价款为上海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的投资完成额

参照上述规定,转让过程未产生溢价,无须计缴营业税。

但是,在原始权益人与资产购回方签定的《外环二期资产购回协议》中,还约定了下述条款:标的资产购回价款分8年支付。由于标的资产购回价款支付时间跨度较长,双方确认同意按内部收益率5.187%来计算未付标的资产购回价款的资金占用成本。这部分收益为不动产转让收益,须全额计缴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原始权益人与资产购回方签定《外环二期资产购回协议》,该项资产转让未产生溢价,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出售基础资产对应之应收债权

1.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投资者、发起机构、受托机构、资金保管机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以及其他为证券化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因资产证券化产生的相关合同、发售和买卖资产支持证券暂免征收印花税。因此,可推断原始权益人因专项计划所产生的相关合同暂无须缴纳印花税。

2. 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售、转让债权或将其持有的债权转为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因此,可推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的有关规定,原始权益人依据与专项计划管理人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转让应收债权无须缴纳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原始权益人因转让基础资产取得的相关收益,应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计缴企业所得税。

在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工具得到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期待着在会计和税收领域有更明确的核算方法和更优惠的税收政策出台,使更多的企业得以享受资产证券化带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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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永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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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永久律师,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律师。齐永久律师提供“刑事辩护、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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