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为多拿房屋动迁款而与堂妹登记结婚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4-12 浏览:0
导读:家住本市新客站北广场的李正强,为多拿房屋拆迁安置款,竟与其堂妹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今天,闸北法院对两人的婚姻做出无效的终审判决。 2007年10月,李正强与妻子离婚后,正逢新客站北广场动拆迁,为了获取更多
家住本市新客站北广场的李正强,为多拿房屋拆迁安置款,竟与其堂妹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今天,闸北法院对两人的婚姻做出无效的终审判决。

  2007年10月,李正强与妻子离婚后,正逢新客站北广场动拆迁,为了获取更多的动拆迁补偿款,回到祖籍地江苏省江都市找来丈夫过世的堂妹李正芳,要求与其办理假结婚。次年5月,李正强、李正芳经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共同生活、未生育子女。去年,因受动迁配偶可享有安置权利的必须结婚满二年以上规定的限制,未获得动拆迁补偿款。今年7月,李正强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确认其与李正芳婚姻无效。审理中,李正强认为,由于双方当事人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在登记结婚时隐瞒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三代以内近亲的事实,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因此,要求法院确认双方的婚姻无效。李正芳同样认为,申请人为了多取得拆迁安置款,要求被申请人与其假结婚,双方虽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同意确认婚姻无效。

  法院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系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主体,申请人于今年7月向法院申请,要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法院做出上述终审判决。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