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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12-21 浏览:0
导读:银行每年都会向一些需要借款的人群进行贷款的办理,而对于贷款人来讲要及时的进行还款,也有一些人们会因为经济的原因无法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下银行会作为不良资产来进行处置。那么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流程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流程是怎样的?

  (一)、直接催收:这是银行针对逾期贷款的普遍做法,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在诉讼时效内进行催收;

  2、注意催收的方式;

  3、催收主体的问题;

  4、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二)、协议处置: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410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第219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借新还旧:借款人因临时周转困难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有的银行通过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债务重组等方式盘活不良资产。但这种方式应重点注意两个问题:

  1、保证人。根据《民法典》第695条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担保物。借新还旧合同为新合同,因此原对主合同的担保物要重新签订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登记也要重新办理,保证债权担保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四)、实现担保物权:根据《民法典》第410条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第437条规定:“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因此,如果银行无法与抵(质)押人达成书面处置协议,可以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实现担保物权。

  (五)、法院诉讼:通过法院诉讼追偿不良贷款是银行惯常做法,要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诉讼时效。银行应注意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2、应及时申请查封抵押物。有的银行认为,只要抵押物办理登记,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起诉时无须申请法院查封抵押物,其实不然。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91条规定:“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首先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如系为执行财产保全裁定,具体分配应当在该院案件审理终结后进行”。

  3、担保物权人申请直接参与执行分配。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508条关于“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抵(质)押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法院参与分配,而不用经过法院判决,取得执行依据(生效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为银行处置担保物节约时间和金钱成本,提高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

  (六)、不良资产转让:不良资产的转让主要有两种方式,

  1、打包(批量)转让;

  2、单户转让。

  (七)、贷款损失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贷款损失税前扣除公告》)规定:金融企业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逾期1年以上,经追索无法收回,应依据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分类证明,计算确认贷款损失进行税前扣除。贷款损失的税前扣除应注意以下问题:

  1、保留催收证据;

  2、司法追索;

  3、资产损失确定证据。

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流程是怎样的?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流程是怎样的?

  1、贷款延期。有时候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良好,仅仅是因为临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而不能按时履行贷款合同,这个时候银行会优先通过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等方式,灵活处理。对于经营方面已经存在较大问题的,银行会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解决,一般由其他经营正常的企业(比如担保人)来承接贷款的还款义务。总之就是采取一切手段,避免形成不良资产,既给了借款人一次机会,又盘活了不良资产。

  2、 贷款清收。如果采取贷款延期,或债务重组都无法解决问题的话,一般银行会向法院起诉,查封、冻结、扣押借款人名下的资产,通过资产拍卖的方式来归还银行的贷款。另外,如果经过拍卖仍然不能清偿贷款的话,银行还会想贷款的保证人进行债务追偿。由于一般来说贷款的抵押物都是贷款金额的70%左右,如果银行在贷款审批的时候严格按规定操作的话,这一步一般能挽回大部分的损失。

  3、资产转让。如果以上两个办法都行不通,那么银行一般会认为此项贷款已经没有可能收回,会把不良贷款的债务关系打包低价出售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所谓资产管理公司当然是专门处理不良资产的公司,他们在处置不良资产方面是行家。比如跟借款人进行协商,制定一个双方都可以承受的还款计划;或者走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申请强制执行;再或者把债权二次转让,或者进行债转股。总之,他们对于不良资产会动用一切合法手段和专业资源,将不良资产转良,形成企业收益。

  4、不良资产核销。有时候,无论银行采取任何办法,都无法填补不良贷款形成的窟窿,那么就只有进行不良资产核销。当然,不是任何一笔不良贷款都能核销,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银行要进行呆账核销,必须详细说明呆账形成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结果,以及对借款人、担保人已实施的追索情况、对抵质押物的处置情况等,并履行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才能核销。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核销只是银行的一种会计处理方式,表明这笔不良贷款已经不在银行财务账上显示了,但借款人和银行的债务关系并没有解除,如果将来有还款能力,银行还保有继续追索贷款的权利。

不良资产包括哪些?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流程是怎样的?

  1、实物类不良资产。实物类不良资产主要是指因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设备、房屋建筑物以及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在建工程等具有实物形态的不良资产。

  2、债权类不良资产。债权类不良资产是指长期难以回收的、预计可能产生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担保损失及其他不良债权。

  3、股权类不良资产。股权类不良资产是指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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