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去世之后,财产问题一直都会困扰逝者的家属们,甚至由于分不清而导致不必要的争吵,所以小编认为遗嘱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措施。那么正规遗嘱怎么写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来科普一下关于遗嘱的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得到帮助,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书写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方式: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遗嘱相关问题的详细解释,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我们的律师将会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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