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可以撤诉。
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或协议后自愿撤诉的,一般不可以再行起诉。
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撤诉:如果自诉案件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日后如果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二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自愿的,不予准许。
一般在收到诉状后半个月内会有结果,无论是立案与否,都将在进行审理后十五日内做出回应,进行通知。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的第二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如果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则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二十条 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
(二)缺乏罪证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被告人死亡的;
(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八)属于本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案件,公安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的;
(九)不服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或者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可以撤诉吗?”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大律师网,不同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最新法律讲堂
更多法律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