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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有哪些?

    福建-厦门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1-15 17:53

    厦门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有哪些?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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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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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厦门 解答问题:6346条

      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有以下这些:<br>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br>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br>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br>

      回复于 2021.01.15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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