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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产值10%为绩效,年底结算。文件加公章公示。年底说10%为全年的全部工资,不是奖励金,合理吗?

    江苏-徐州工程建筑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2-03 23:06

    公司产值10%为绩效,年底结算。文件加公章公示。年底说10%为全年的全部工资,不是奖励金,合理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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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徐州 解答问题:6041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奖金是工资的一部分,是劳动者应得的待遇,向劳动者支付绩效奖金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应该注意的是,奖金与其他方式的工资一样,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或由用人单位有关制度规定的。<br>
      <br>
      如果劳动者与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奖金,或者用人单位通过工资支付、绩效考评等制度规定了奖金的发放方式,而用人单位不支付,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可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要求支付报酬,包括奖金。

      回复于 2021.02.04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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