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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生育三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吗

    湖南-衡阳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2-16 07:30

    现生育三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吗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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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衡阳 解答问题:5756条

      超生第三胎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生育规定怀孕后,不听劝告,不终止妊娠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由所在单位按月预征夫妻标准工资各30%的社会抚养费;其他各类人员分别按照其社会抚养费应征金额的50%预征。终止妊娠的,预征的社会抚养费,在扣除终止妊娠所需的手术费用后全部退还;造成生育事实的,冲抵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

      回复于 2021.02.20 11:21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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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6923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而生三胎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属于超生行为,因此需要罚款。
      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回复于 2021.02.20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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