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南通在道路上摆摊设点、停放车辆以及从事商品展销、举办体育竞赛等非交通活动合法吗?

    江苏-南通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2-18 14:29

    南通在道路上摆摊设点、停放车辆以及从事商品展销、举办体育竞赛等非交通活动合法吗?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江苏 南通 解答问题:8029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也就是说没有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道路上摆摊设点、停放车辆,进行商品展销、举办体育竞赛,也不得在道路上从事晒粮、放牧、堆放物品、倾倒拉圾、挖沟引水或者福利募捐、义诊义卖、咨询宣传等非交通活动。该内容在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有体现,如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br><b>法律依据</b>《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br>

      回复于 2021.02.18 15:07

    相关咨询
    热门推荐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