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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2014年3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现在是否还有效?

    北京-朝阳区合同纠纷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2-20 15:17

    请问2014年3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现在是否还有效?如仍然有效,里面援引的“合同法”的条款如何与“民法典”相应条款对接?谢谢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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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朝阳区 解答问题:9046条

      合同成立与否是事实问题,意义在于判断一个合同是否已经存在、属于哪一类合同以及合同行为与事实行为、侵权行为之间的区别,因此依据合同成立的规则只能作出成立与不成立两种事实判断;而合同生效与否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意义在于判断某一个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能否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因此依据合同生效的规则所作出的判断是价值评价性判断,包括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等情形。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只有已经成立的合同,才存在是否生效的问题,即生效的合同必然已经成立;但成立了的合同未必就已经生效。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回复于 2021.02.23 16:26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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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潮州 解答问题:9825条

      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两者的法律意义不同。无效合同成立时其内容就决定了它不会发生法律效力,未生效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可能成为有效合同也可能成为无效合同;2、两者的决定因素不同。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国家意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合同生效还是不生效,取决于特定法律事实的确定,特定法律事实的确定,未生效合同有可能变成无效合同;3、两者的处理方式不同。对无效合同的处理,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考虑当事人是否对合同无效提出主张。对于部分未生效合同的处理,如效力待定合同,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回复于 2021.02.23 16:53

    • 朱静涛律师–大律师网

      13366005678(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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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315条

      融资租赁的这个司法解释经过修订了,新的司法解释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回复于 2021.02.23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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