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申办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长春申办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申办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的证明材料:(1)申请人、关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2)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记载证明等);(3)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需要注意的是若申请人、关系人的户口簿等证明材料足以反映其中的亲属关系,则无需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公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应提供有效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出境且其原住所地户口簿上无其他资料反映的,还应提供原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br><b>法律依据</b>《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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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1.03.03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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