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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山东-青岛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3-03 14:57

    青岛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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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青岛 解答问题:6346条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r>夫妻共同财产包括:<br>(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br>(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br>(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p>

      <b>法律依据</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br>

      回复于 2021.03.03 15:30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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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 重庆 解答问题:7275条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区分婚前和婚后,婚前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br>《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一部分从职工人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一部分由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br>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则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p>

      <b>法律依据</b>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br>

      回复于 2021.03.0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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