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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以信件或者电报等作出的要约的承诺期限计算方法是什么?

    北京-北京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08 16:24

    对以信件或者电报等作出的要约的承诺期限计算方法是什么?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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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5790条

      根据《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br><a href="https://www.maxlaw.cn/z/20210308/1000743131482.shtml" target="_blank" >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 【以信件或者电报等作出的要约的承诺期限计算方法】 </a>

      回复于 2021.03.0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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