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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于2019年6月在深圳南山区花样年广场租赁林姓房主560平米写字间用于托育机构(托儿所)。

    黑龙江-哈尔滨金融合同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3-11 11:13

    我公司于2019年6月在深圳南山区花样年广场租赁林姓房主560平米写字间用于托育机构(托儿所)。2010年1月--6月因为新冠疫情深圳市不允许托育行业开展线下教学所以一直没有任何收入。跟房主协商减免房租后,房主以他也要还贷款为由不同意,但是我们依然每月按时交房租。至2021年1月26日我们再次提出受疫情影响要求降低房租,房主说考虑考虑,至3月初在没答复是否降低房租的情况下要求继续缴纳房租。我方要求按照《深圳疫情及期间房屋纠纷指引》文件要求,降低房租,欠缴房租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疫情期间的房租是否可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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