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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老师,我是养猪户,租的地东的地,有正规合同,从2009年至2026年止,每年每亩1000元

    辽宁-沈阳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3-15 16:45

    你好老师,我是养猪户,租的地东的地,有正规合同,从2009年至2026年止,每年每亩1000元,共18亩地,双方谁违约,违约方拿违约金5万,国家环保,养猪户在17年年末,政府下达禁养,所有的猪都处理了,年前猪舍给评估的。钱没给我们。现在地东起诉我们。说我们违约。给地东违约金。和剩余的地租钱。是政府禁养的,不是我们不养。是不可抗力的因素。老师,肯请您看看这事儿怎么办?我不生产了。我还用给地东的钱吗?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刘艳敏律师–大律师网

      18802428899(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辽宁 沈阳 解答问题:600条

      您好,这里是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您能说一下具体情况吗?

      回复于 2021.03.15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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