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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成员户口迁到小城镇落户,能否享受原家庭土地征收补偿费

    湖北-宜昌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18 23:06

    家庭成员户口迁到小城镇落户,能否享受原家庭土地征收补偿费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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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 宜昌 解答问题:6041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如果不是所有权人,即便在房屋中居住或户口在房屋坐落的地址上,也不能获得安置补偿。<br>《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br>我们可以从第十九条的规定中看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的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通俗易懂地讲:我要拆你的房子,你这个房子值多少钱,我补偿你,而不是你这个房子里住了多少个人,我按照每个人多少钱补偿你。<br>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户口是没有实质关系。

      回复于 2021.03.1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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