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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我父亲在下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是各半,可以认定工伤吗?

    福建-厦门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19 14:11

    厦门我父亲在下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是各半,可以认定工伤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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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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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厦门 解答问题:6051条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可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br>这里要注意三要素,即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br>所谓上下班途中,指的是上班去单位和下班回家的途中,如果下班后外出办私事或者会友的途中,是不符合认定条件的。<br>非本人主要责任和交通事故两个要素是连接在一起的,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中负担同等责任的也可以认定工伤。
      </p>

      <b>法律依据</b>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br>

      回复于 2021.03.19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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