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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在去世前公证了一份遗嘱,后来又写了一份没有公证,以哪份为主?

    广东-广州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25 16:53

    父亲在去世前公证了一份遗嘱,后来又写了一份没有公证,以哪份为主?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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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广州 解答问题:9101条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br>根据该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大于未经过公证的遗嘱;时间在后的遗嘱效力与在前的遗嘱内容有抵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br>本案例,经过公证的遗嘱肯定是效力最强的,如果重新写得遗嘱内容有与公证遗嘱抵触的,抵触部分无效,其余部分是有效的。<br><a href="https://www.maxlaw.cn/z/20210325/1000743132142.shtml" target="_blank" >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 </a>

      回复于 2021.03.25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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