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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大量使用农药种植会怎样?

    浙江-宁波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4-01 13:50

    宁波大量使用农药种植会怎样?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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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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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宁波 解答问题:5922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大量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种植大豆的,情节严重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可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

      回复于 2021.04.01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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