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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辞职后才告诉我工资扣除一半 试用期的工资不发合理吗 前提是跟我说过工资是上几天发几天的 后来又说是扣除工资 我之前还问过 公司回复的也是给我我上班天数工资 现在又反悔

    河北-保定劳动纠纷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4-24 10:42

    辞职后才告诉我工资扣除一半 试用期的工资不发合理吗 前提是跟我说过工资是上几天发几天的 后来又说是扣除工资 我之前还问过 公司回复的也是给我我上班天数工资 现在又反悔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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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保定 解答问题:6346条

      职工请事假当天工资不发,另扣工资违法。<br>劳动者因事请假期间,当天工资不发,不得另行扣减工资。另行扣减工资,是克扣劳动者工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br><b>法律依据</b>《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br>

      回复于 2021.08.02 15:4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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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桂林 解答问题:5956条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br>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想做了,可以同时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金。
      <br><b>法律依据</b>劳动合同法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br>

      回复于 2021.08.0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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