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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去年的九月份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主播,后我们以处对象的名义相处,在这段时间她一共花了我近10万块钱

    广东-深圳债务追讨人气( 发表于:2021-04-25 20:49

    你好,去年的九月份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主播,后我们以处对象的名义相处,在这段时间她一共花了我近10万块钱,但是都是小额的转账以及发的红包,但是都是她跟我要的。然后我发现她在网上跟别人裸聊以及发自己的不雅视频给别人。并且不止一个。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我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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