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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父母买了一块地基给男女双方盖房做结婚新房,盖房时女方家出大头,男方家只出了两万。

    云南-红河房产纠纷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5-02 01:15

    女方父母买了一块地基给男女双方盖房做结婚新房,盖房时女方家出大头,男方家只出了两万。房子没有房产证。婚后男女双方育有两子。但女方出轨和其他男人跑了。作为男方可以争取多少最大的利益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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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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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红河 解答问题:7275条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车子房子、衣被、家具以及其他用品。各地、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其所准备的嫁妆也会有所不同。有的嫁妆是在女方结婚之前由女方娘家给女方的,有的是在女方结婚时由女方带至男方家的。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应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女方娘家赠与给结婚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因此,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的情况下,《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应理解为包括“女方的嫁妆”在内,因此,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br>

      回复于 2021.07.28 16:33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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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杭州 解答问题:8029条

      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由女方所有。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赠与,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
      <br><b>法律依据</b>根据《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应该满足三个条件: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如果确实存在(2)、(3)规定的情形,当事人请求能够获得法院支持。


      <br>

      回复于 2021.07.28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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