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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别人攻击我,我在防卫过程中把他给杀了算犯法吗?

    河南-新乡职务犯罪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5-09 22:17

    如果别人攻击我,我在防卫过程中把他给杀了算犯法吗?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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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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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 新乡 解答问题:5956条

      正当防卫,是指本人、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正当防卫作为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其根据是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表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错。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当事人自卫的权利,是属于受法律鼓励的行为,目的是保护当事人本人、他人不受侵犯。因此,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当然,如果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如何认定防卫过当呢多数意见认为,从权衡各方利益的角度考虑,既要有利于维护防卫人的权益,也要考虑到对不法行为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防卫行为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必要限度。从防卫的时间上讲,对于侵害人已经被制伏或者侵害人已经自动停止侵害行为的,防卫人不得再进行攻击行为;从防卫手段来讲,能够用较缓和的手段进行有效防卫的情况下,不允许用激烈手段进行防卫。对于没有明显危及人身、财产等重大利益的不法侵害行为,不允许采取造成重伤等手段对侵害人进行防卫。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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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5.10 15:05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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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 六盘水 解答问题:6051条

      在人身伤害的案件中,相互斗殴因是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而进行的相互攻击行为,在正常的互殴中这是一种相互侵害行为,双方都具有互相防卫意图,故一般不存在正当防卫,但是,在相互斗殴中,如果一方已经停止或放弃斗殴,向另一方求饶或者逃跑,但另一方并未放弃殴打,而是继续实行侵害,此时相互斗殴的性质已经转化为单方的不法侵害行为,被侵害人对此进行的反击,就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理论上称其为逆防卫。<br><br>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理论上也称之为排除犯罪性行为。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应具有以下几个构成要件:(1)实施防卫行为必须是出于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正当动机,针对不法侵害者及其不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维护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2)防卫行为所针对的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侵害,对尚未开始实施或者已经停止或结束不法侵害的不法侵害人,不能采取正当防卫行为;(3)实行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即正当防卫的行为应当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实行防卫应以制止住不法侵害行为为限,不法侵害的行为被制止后,不能继续采取防卫行为;(4)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三者造成损害;(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正当防卫应受一定限度的制约,即正当防卫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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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5.10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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