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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儿子同学妈妈在班里群里公然辱骂恐吓我及我家儿子,能起诉他吗?

    湖南-常德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5-12 01:09

    我家儿子同学妈妈在班里群里公然辱骂恐吓我及我家儿子,能起诉他吗?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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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常德 解答问题:6949条

      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br>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br>(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br>(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br>(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br>(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br>(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br>(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br><b>法律依据</b>《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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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7.22 14:57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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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福州 解答问题:5254条

      单纯的恐吓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是不构成犯罪的,而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后在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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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7.22 15:1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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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厦门 解答问题:6041条

      可能。如果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涉嫌寻衅滋事罪,要被刑事处罚。《刑法》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br><b>法律依据</b>《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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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7.22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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