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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合同纠纷

    江苏-盐城合同纠纷人气( 回答(4)发表于:2021-05-13 08:51

    房屋合同纠纷

    4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崔世鹏–大律师网

      400-668-6166(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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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盐城 解答问题:48条

      您好是租赁纠纷还是买卖纠纷。

      回复于 2021.07.16 14:31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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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盐城 解答问题:9048条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是怎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房屋的不同,按照法律规定适用不同的管辖规定,如果该房屋是政策性用房,比如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等,那相应的管辖就应在房屋所在地,但如果买卖的房屋是一般商品房,则应当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针对合同履行地,法律也规定了比较细的一个操作规范,比如如果合同约定了合同履行地,那就以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争议标的是交付房屋的,房屋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至于被告所在地,这个在实践中比较好确定。在司法实践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审理这种情况是比较多的。
      <br><b>法律依据</b>《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br>

      回复于 2021.07.21 16:13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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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福州 解答问题:5254条

      房屋买卖纠纷的管辖权,是不可以约定的。根据法律的规定,一审的案件的管辖权,是由被告所在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房屋买卖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一般就是房屋的所在地。虽然合同纠纷可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等与合同相关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专属管辖的这个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这个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虽然合同纠纷可以约定管辖地,但房屋属于不动产,专属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可以通过约定来变更。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br>

      回复于 2021.07.21 16:38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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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福州 解答问题:42383条

      房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br>

      回复于 2021.07.2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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