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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我在南宁西城中心买了一个商铺,签订使用合同和委托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于2019年年底交铺

    广西-南宁合同审查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5-13 10:25

    2018年我在南宁西城中心买了一个商铺,签订使用合同和委托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于2019年年底交铺,可是到现在只建到4层,还处于停工状态,请问能否退款。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韦泓兵律师–大律师网

      1373713555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广西 南宁 解答问题:113条

      按照商铺买卖合同处理,不按时交房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合同有约定出卖方违约交房超过多少日,另一方有解除合同权利,则可以解除买卖合同,请求出卖方退款并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1.05.13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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