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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向当地政府部门贿赂罪,怎么定性

    广东-韶关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5-13 23:34

    企业向当地政府部门贿赂罪,怎么定性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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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韶关 解答问题:9101条

      贪污贿赂罪认定标准,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br>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根据《刑法》第383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构成贪污罪的数额起点原则上为5000元。如果贪污的公共财物数额虽然没有达到5000元,但是情节严重的,如多次贪污屡教不改、贪污救灾、救济、扶贫款或者贪污公共财物用于非法活动的等,也应该以贪污罪论处。如果贪污的公共财物数额不满5000元,并且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br>2、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界限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主要区别是:<br>(1)犯罪主体不同。即前者是特殊主体,而后者是一般主体。<br>(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是区分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关键。<br>(3)犯罪客体不同。即前者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后者则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br>3、本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本罪与职务侵占罪在主观上都是故意犯罪,并且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客观上都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必备要件。<br>二者的主要区别是:<br>(1)犯罪主体不同。<br>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br>(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后者则仅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br>

      回复于 2021.05.14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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