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的诈骗判决书没有注明退赔赃款的文字现在还可以申请再审吗?
13年的诈骗判决书没有注明退赔赃款的文字现在还可以申请再审吗?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在立案前全部退还赃款的,并且诈骗的数额只是较大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br>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br>(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br>(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br>(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br>(四)被害人谅解的;<br>(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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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法律依据</b>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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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1.05.29 11:00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责令退赔一般由一审人民法院执行。<br>刑事判决书中责令被告人退赔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而被害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中有关“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的规定予以受理。<br>人民法院执行刑事退赔判决,应当适用有关民事执行的通常规定,但刑事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或者依此类案件性质确属特殊情形的除外。<br>如果刑事判决已经明确认定本案赃款赃物已被第三人占有或者已在第三人名下,且明确判令追缴该特定款物以返还被害人的,执行法院可以直接对该特定款物进行执行。需要第三人配合或者有关机关协助的,执行法院应当将刑事判决已经明确认定和判令的情形告知第三人或者有关机关。第三人对执行不服而提出异议,认为刑事判决错误的,执行法院应当告知其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解决;与刑事判决无关的,执行法院应当视其异议的事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br>如果刑事判决未明确认定赃款赃物去向,执行法院应当严格按照刑事判决主文的内容对被告人的财产进行执行。未经依法庭审质证的证据材料,执行法院不得作为认定某项财产即为本案特定赃款赃物的依据。<br>如果其他人员涉嫌与被告人共同犯罪,但因未到案等情形而尚未受到刑事判决,被害人请求对该犯罪嫌疑人追加执行的,执行法院应当告知其在取得对该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判决后再行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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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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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1.05.29 11:30
13年的诈骗判决书没有注明退赔赃款的文字现在还可以申请再审吗?
法律顾问 3位律师回答
中彤大大退赔6%的集资款,我是受害人,至今没有收到任何信息。请问应该询问一中院的哪个部门,电话是多少?谢谢了!
法律顾问 3位律师回答
刑事诉讼 1位律师回答
法律顾问 1位律师回答
刑事诉讼 1位律师回答
金融合同 1位律师回答
法律顾问 1位律师回答
融资顾问 1位律师回答
银行卡被公安刑侦冻结,我已经被判缓刑且罚金,退赔全部缴纳。但是我的上级还没有开庭。我的银行卡可以解冻吗?
银行保险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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