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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感情不和,起诉不给立案,如何处理

    上海-上海羁押审查人气( 回答(5)发表于:2021-06-03 20:56

    夫妻感情不和,起诉不给立案,如何处理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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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 上海 解答问题:9101条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如果达成离婚合意则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一)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非其他原因;(三)分居已满两年。夫妻分居满两年,是夫妻间感情破裂的一个表现,是法定的离婚理由之一,法院通常会支持离婚。
      </p>

      <b>法律依据</b>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br>

      回复于 2021.06.04 16:40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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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天津 解答问题:9048条

      夫妻一方想要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是否分居不影响起诉的权利,但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br>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br>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br>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br>(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br>(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br>(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br>(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br>(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br>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br>

      回复于 2021.06.04 17:12

    • 姜昀律师–大律师网

      18916396391(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上海 上海 解答问题:1931条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回复于 2021.06.09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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