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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姜某与某市百货商场签定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1994年5月15日下午

    四川-达州劳动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6-10 12:22

    1993年,姜某与某市百货商场签定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1994年5月15日下午,一位女顾客反映食品组的一位女售货员将其买糖果的付款拿出,买了卫生纸,经商场领导调查,顾客反映的是事实。姜某主动承认自己买手纸拿的钱是顾客买东西的付款。她辩称:“去年食品组为了职工方便设了一个小金库,大家把平时捡到的钱或找给顾客没拿走的钱放在小盒里,这些钱作为组里人员平时买小件物品时公用。后来组里怕领导检查时发现,就把小金库的钱倒进了售货款柜里,这样组里的小金库与售货款合在一起,平时组里需要买手纸之类东西时,就由一位职工在柜台外,让柜台内的职工从售货款钱柜里取钱去买。1994年5月15日下午,公用手纸用完了。我在柜台外正好捡了一元钱,于是我想再要柜台三元钱好凑足后去买手纸,这时有位顾客买糖果后付款三元,我就拿了这笔钱买了公用手纸。”商场调查姜某所说属实。百货商场认为姜某的违纪行为严重影响商场声誉,经商场职代会讨论通过以“姜某在工作期间,私拿货款,违反了商场的规定”解除与姜某的劳动合同。当时,姜某已怀孕7个月、出现早产症状,被送进医院护理。姜某不接受商场的决定,提起仲裁。问题:商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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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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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达州 解答问题:5254条

      如果违反劳动合同,可以解约。

      回复于 2021.06.11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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