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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交易纠纷,本人为卖方,房价卖方净到手198万,定金10万,目前已网签,并收到首付款60万

    浙江-舟山知识产权人气( 发表于:2021-06-17 23:47

    二手房交易纠纷,本人为卖方,房价卖方净到手198万,定金10万,目前已网签,并收到首付款60万,网签前为保证卖方有宁波购房资格故签订了补充协议,因孩子在报名小学入学,我方原户口不能迁入该房屋中,需学区确定后方可迁入,故签订补充协议延迟房屋过户时间,补充协议约定卖方在2021年9月5日前办理户口迁入,以及过户手续,最迟在9月31日前办理户口迁出,违约金60万。但目前收到政府征收通知,买方了解到政府发布正式拆迁补偿方案后不可再进行过户,政府回复7月底,8月初即会发布公告,但具体时间不确定,故买方要求我方在6月底前配合房屋过户。但因我方因孩子在报名小学入学不能办理户口迁入,即不能过户,合同约定时间9月5号也未到,故该合同无法继续下去,目前如果我方被迫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请问各位律师,我方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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