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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到了校园欺凌,语言上的打压和挑衅,可以向省教育厅投诉吗?

    湖北-随州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6-20 20:38

    受到了校园欺凌,语言上的打压和挑衅,可以向省教育厅投诉吗?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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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 随州 解答问题:6051条

      属于。中小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br><br>欺凌者恃强凌弱给被欺凌者身体和心理造成轻微痛苦,其行为没有违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br><br>(一)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的;<br><br>(二)侮辱其人格,程度较轻的;<br><br>(三)损坏他人财物,价值较低的;<br><br>(四)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贬低或者侮辱他人人格言论的。
      <br><b>法律依据</b>《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一条


      <br>

      回复于 2021.06.23 17:17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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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大理 解答问题:5790条

      往往要先进行认定,不是简单的能认为这就是校园欺凌。<br>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可以划分为骂、打、毁、吓、传五个方面:<br>在言语上:起带有侮辱性的外号,或使用羞辱性的话语,嘲笑讽刺,散播关于他人的谣言,威胁、恐吓、强迫他人做不想做的事情,敲诈勒索,干涉他人的个人财物。<br>在行为上:故意忽视,比如集结他人一起排挤孤立一个人,除此之外暴力行为、肢体攻击是校园中最常见的欺凌形式。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br>

      回复于 2021.06.23 17:55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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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大理 解答问题:5790条

      1.校园欺凌一直是非常严峻的一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拒绝做出欺凌行为。当受到欺凌的第一时间,就要反驳,不要因为害怕,就不做出反应,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能助长这种不良作风。<br>2.如果自己能力有限,要向老师和家长寻求帮助,要让欺凌者知道,这种事情是错的,他的这种行为是有人会出面管的,不能让他继续这种行为。<br>3.如果条件允许,要多学习拳击、跆拳道、散发等,学习这个并不是去打架,而是学习一种保护自己的能力。很多欺凌者都是欺软怕硬的不良少年,如果周围没有人向被欺凌者伸出援手,也没有出面制止,那么只有自保的能力才能减少自己受到的伤害。<br>4.要学会拒绝,有自己的想法,不要唯唯诺诺,很多欺凌者都会让被欺凌者去做一些不好的事情,要拒绝。当然,最根本的还是我们的教育和家庭,要让每一个孩子知道,校园凌霸处处都彰显着人性的恶,要善良。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br>

      回复于 2021.06.23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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