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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里纠纷

    北京-北京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7-01 17:55

    邻里纠纷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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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42017条

      邻里纠纷致人轻伤,要看是过失还是故意,如果是故意就构成犯罪,属于刑事案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回复于 2021.07.02 11:02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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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昌平区 解答问题:5865条

      人民调解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准确理解本条规定,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告知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的主体是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是指省、自治区的县、自治县、市辖区和直辖市的区、县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还包括这些法院的派出人民法庭及公安派出所。之所以限定为基层人民法院,是因为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大量的是较为普通、标的额较小的纠纷,适宜通过人民调解解决;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一般受理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通常不适宜通过人民调解解决。限定为基层公安机关的道理也是如此。2.只有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才可以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对不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能告知和劝告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从近些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实践来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3.告之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时间是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前,通常是在当事人起诉时或者申请公安机关处理纠纷时。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在了解纠纷的基本情况后,认为适宜人民调解的,应该尽快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不了解人民调解的,应当向其介绍人民调解的特点和优势。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即已经进入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再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已经失去了最佳时机。4.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应当向当事人介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情况,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帮助其选择较为便利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是当事人居住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如果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可以告知其可以直接到人民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5.是否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后,当事人拒绝申请调解的,对属于其管辖范围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不得因未经调解而不予受理或者推迟受理。6.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应当受理,并尽快安排调解员对纠纷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应告知相关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调解不成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八条

      回复于 2021.07.02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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