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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工地不合理克扣民工工资,在前面承诺的条件后面又更改,就口头没签协议那种

    四川-巴中工程建筑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7-05 23:48

    如果工地不合理克扣民工工资,在前面承诺的条件后面又更改,就口头没签协议那种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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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巴中 解答问题:7275条

      用人单位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报警处理的,但是一般警察是不会处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br><br>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br><br>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br><br>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br><br>《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br><br>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br><b>法律依据</b>《劳动法》第五十条、第八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br>

      回复于 2021.07.06 09:33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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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福州 解答问题:5254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br><b>法律依据</b>《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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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7.0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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