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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无绩效考核制度,未告知员工本人,并且无员工签字的情况下,任意扣罚员工绩效。

    四川-南充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7-07 10:37

    用人单位无绩效考核制度,未告知员工本人,并且无员工签字的情况下,任意扣罚员工绩效。

    3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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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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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南充 解答问题:7234条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是两回事,基本工资具有相对稳定性,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确定的,有点类似于奖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员工转正后薪资是否包含绩效奖金,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回复于 2021.07.15 16:0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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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 六盘水 解答问题:6021条

      劳动仲裁一般需要提交如下证据: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
      法律规定有些证据必须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①在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中,用人单位负以下举证责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
      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回复于 2021.07.15 16:38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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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桂林 解答问题:5922条

      年休假工资怎么计算:(1)带薪休假工资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2)应休未休的处理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回复于 2021.07.15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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