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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对方全部责任!不垫付生活费用!合理吗?

    四川-泸州交通事故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7-09 22:18

    交通事故对方全部责任!不垫付生活费用!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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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公司说每天生活费报30,但是真心的不够!他多的不愿垫付!伤感情!钱我们不要,只要它每天把饭给老人送去!到他康复为止!

    发表于 2021.07.09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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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人以后!人走了,有40

    发表于 2021.07.09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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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人以后!对方不救人,离开了几十分钟!等伤员家属报警找人才到现场!似否应该算逃逸?

    发表于 2021.07.09 23:01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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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泸州 解答问题:6346条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br><br>

      回复于 2021.07.12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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