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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云南人,嫁在湖北,现在又改嫁在江苏;我的户口还在湖北的前夫家里,现在要把户口转到江苏

    江苏-淮安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7-09 22:51

    我是云南人,嫁在湖北,现在又改嫁在江苏;我的户口还在湖北的前夫家里,现在要把户口转到江苏,请问需要准备那些前期工作,是要江苏先开准许迁入证明,还是湖北先开迁出证明。还有我之前的户口的户主是前夫的母亲,我的与户主关没有变更,请问需要先变更吗?求助,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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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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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淮安 解答问题:5790条

      对于离婚后户口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br>第一,迁回原籍。<br>根据户籍的有关规定,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就可以迁回婚前原户籍所在地。<br>第二,现籍分户。<br>户口和前夫或前妻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分开。<br>第三,不迁出。<br>双方离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出,还可以继续保留在现登记处。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br>

      回复于 2021.07.13 16:32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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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福州 解答问题:42383条

      1、到原户籍派出所办理准迁证,然后再到需迁到地的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br>2、可以选择现籍分户,即户口和前夫户口分开,单独立户;<br>3、带上户口本,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把户口从此地户籍档案里注销,然后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当事人要落户的地方办理户籍处落户。<br>《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br>

      回复于 2021.07.13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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