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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个学生,在学校的时候一直有个人欺负我动不动就打我,他在学校里偷偷卖烟,还强买强卖给我。

    山东-青岛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4)发表于:2021-07-12 19:25

    我是个学生,在学校的时候一直有个人欺负我动不动就打我,他在学校里偷偷卖烟,还强买强卖给我。后面我借了他些钱,确实我还的有点慢了然后他就找各种理由打我然后威胁我平白无故给我涨钱,然后我现在本金已经还完他了他还问我要两千,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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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青岛 解答问题:42383条

      1、向附近求助。也就是说,家长打孩子,外人也能管。共青团、妇联、村委会、居委会都是家庭暴力的管理机构,其得到信息后有义务提供帮助。<br><br>2、向学校反映。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学生,接触的社会面比较狭窄。学校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成长,遇到家庭暴力可以向学校老师反映。对于轻微的家暴行为,学校可以通过约谈等方式,进行劝导和告诫;如果是严重的家暴行为,学校也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br><br>3、报警。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紧急情况,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公安人员会迅速到达,制止家长的施暴行为。同时采取相关措施,对未成年呢人进行妥善处理。<br><br>4、寻求庇护。《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未成年人因遭受到家庭暴力,使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可以到寻求社会救助。每个地级市都有这样的安置站,临时照管未成年人。所以,儿童确实遇到严重家暴的时候,公安等部门以及他的亲友,都可以为了申请这样的帮助。<br><br>5、申请《人身保护令》。如果关系僵化,确实难以复合,实在不能在一起生活,而且施暴人又有继续行为的可能,社会管理机构和一些相关的人,比如说孩子的亲友,可以代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人身保护令》可以让施暴者改过自新,不能继续加害。<br><br>6、请求指定监护人。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家暴,如果情节恶劣,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施暴人的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资格的监护人仍然要承担未成年的抚养费用。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


      <br>

      回复于 2021.07.13 09:5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天津 天津 解答问题:9048条

      建议告诉家长老师处理。

      回复于 2021.07.1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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