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对财产继承遗嘱的真伪提出异议,律师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会从遗嘱的订立被继承人的当时的状态及订立遗嘱的过程一般会看得出吗?

    上海-青浦区遗产继承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7-25 21:07

    对财产继承遗嘱的真伪提出异议,律师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会从遗嘱的订立被继承人的当时的状态及订立遗嘱的过程一般会看得出吗?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姜昀律师–大律师网

      18916396391(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上海 上海 解答问题:1931条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回复于 2021.07.26 09:22

    相关咨询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