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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向父母讨要生活费 遭到拒绝

    湖南-永州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8-02 15:48

    未成年向父母讨要生活费 遭到拒绝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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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永州 解答问题:9827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1、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顾,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2、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使子女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
      3、保护是指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和利益,防止和排除来自外力的各种侵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

      回复于 2021.08.03 14:15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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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常州 解答问题:9052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
      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时候,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用。
      父母拒不负担的,子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索抚养费的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回复于 2021.08.03 14:42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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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大理 解答问题:5758条

      父母不支付初中子女的学费和生活费的行为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回复于 2021.08.0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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